「結構較為複雜之訂製內容可能無法透過網路諮詢,需親洽製作所現場確認並下單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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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內容:
量身設計/繪製設計圖/
製版/打樣/製作/少量~大量代工
計價方式:
*小包,中大型背包 : NT $3500.-起 (依做工複雜程度而定)
*基本款手拿包,零錢包,化妝包..等 NT $1000.-起 (依做工複雜程度而定)
*少量~大量代工各式包款(額外估價)
接單方式:
與製作所預約洽談,確認客製細節之後,採先付款後製作之接單流程.
僅限於{C.L.M製作所}現場訂製,暫不提供{網路洽詢}與{其他實體門市}之訂製服務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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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工期:
付款後30~60天內交貨
{客製化服務}與{訂製服務}
不適用{七天鑑賞期} {七天猶豫期}之條例
不提供任何退換貨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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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範,若有合理例外情事不適用七日猶豫期時,將根據行政院合理例外情事的規定處理。
依據行政院所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(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第二條規定:
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,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:
一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二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三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四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五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六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七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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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範,若有合理例外情事不適用七日猶豫期時,將根據行政院合理例外情事的規定處理。
依據行政院所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(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第二條規定:
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,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: